为提升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江西省平安办联合江西日报社、新法治报社、赣法云客户端组织开展了2024年《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专场知识竞赛活动。本次活动以
“和美赣鄱 共话平安”为主题,于3月12日正式启动,答题即有机会获得抽奖资格,涨知识,赢奖品,快来参加吧!
【活动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参与方式】
活动为线上答题形式开展,参赛者可通过“江西政法”微信公众号或“赣法云”APP参与答题活动
【活动规则】
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10道题目组卷供参赛者作答,答对9道题目及以上可获得抽奖资格
【竞答内容】
《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相关内容
了解相关知识,可提高答题正确率哦!
【知识拓展】
1、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四)依法预防和惩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体系;
(六)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推进网络综合治理;
(八)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九)平安建设其他任务。
2、各级统筹协调机构应当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一)不重视平安建设,相关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或者发生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
(二)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导致反复发生信访人到非指定的接待场所走访或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存在重大治安隐患,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者统筹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提出警告、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整改建议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
(四)单位职工违法犯罪情况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不合格、不达标的;
(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公共安全、治安问题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或者出现反弹,或者公众安全感低以及对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低的;
(七)需要督导和追究的其他事项。
具有前款情形的,各级统筹协调机构或者有权机关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方式依法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来源:有奖竞赛!今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