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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市2024年度“强国复兴有我”系列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指南

    2024-02-27 来源:作业在线

    为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2024年贵阳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线上答题活动。

    【活动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

    截止时间:2024年3月底

    【竞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内容

    1、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有哪些?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2、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来源:快来参与!贵阳市2024年度“强国复兴有我”系列知识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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