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20时
【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为线上答题形式开展,参赛者通过“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参与答题活动
【题型设置】
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
【知识拓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将校园周边一定区域划定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纳入治安视频监控范围。划定校园周边安全区域时,应当听取学校的意见。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对校园门口和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的治安巡逻;对校园周边区域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五十米内安排警力重点守护。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采取防控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在中小学校集中上学、放学时段维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有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设置临时接送学生车辆的停车点;确有必要的,在学校门口路段集中上学、放学时段可以采取机动车临时管制措施;
二)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在学校门前通道以及两侧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以及一百米范围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燃气、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学校周边道路地下管网井盖进行巡查和维护,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经批准在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内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七日前通报学校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五)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协助做好学校门口上学、放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内的单位以及群众自治组织成立治安交通联防组织,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维护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治安交通联防组织发现校园以及周边安全区域有以下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通知学校:
(一)冲击、破坏校园的;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
(三)引诱、教唆、欺骗学生吸毒,向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社会人员或者学生欺凌、打架斗殴的;
(五)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的;
(六)其他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药品、违法出售处方药品等违法行为。
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园以及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点播影院等场所的检查,依法查处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以及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出版物、影视节目、玩具、网络信息等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学校以及校园周边范围内新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的监管: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
(二)加油站、高压电设施设备和废弃物收纳、处理场所、垃圾转运站或者设施;
(三)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
(四)在学校建筑物、构筑物上搭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以及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区域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测;发现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师生身心健康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告知学校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巡查、测评学校以及周边山体、水流、斜坡、挡土墙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的安全影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采取设置防护设施或者禁行、禁止靠近的警示标志等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学校。
相关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河道堤防、山塘、水库的安全巡查,在易发生溺水的行人日常通行地段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禁止安排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巡查江河湖泊岸线、堤防、山塘、水库等。
学校发现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情况特别紧急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