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村里开了养猪场。7月,王某开着卡车载着31头生猪打算到镇上卖掉,在路上遇到了县里的交管部门查车。交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这辆车并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需要要暂扣车辆,于是交管部门]执法人员不顾炎热的天气将车上的猪都卸下来放在了路边,导致生猪热死了几头。后来,路过村民帮助王某把剩下的猪运到镇上,这个过程中,又死了13头生猪。王某认为,县交管部门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害,应当赔偿,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准备暂扣的卡车正处在运送生猪的途中,交管局在准备执行决定时,应该知道在炎热的天气下运输途中的生猪,是不能够受到挤压,更不能在路久留的,因此只有及时妥善处理之后再进行扣车,才能保证不因扣车而使王某财产遭受损失,然而,交管局的执法人员不考虑财产的安全,卸下生猪后就离开了。县交管局暂扣车辆的行为不符合合理适当的要求,其行为和王某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交管部门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
B.王某的生猪死亡是因为交管部门执法人员暂扣车辆实施的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C.在手段多元的情况下,要选择最合适的不可替代性行政权力行使方案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