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A.在通行道口和施工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工程险要处还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按照交通组织方案组织施工;临时封闭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通告后方可施工
B.设置供车辆、行人通行的临时通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并随时维修养护,保证临时通道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C.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清洗;发现破损、老旧、变形的,应当及时更换;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D.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加固围挡,并及时清除积水;施工用料在批准占用的范围内堆放整齐;及时清运施工作业留下的物料和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