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合约签订,业务受理环节包括()。
A.收、付款委托人向经办行客户部门提出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申请,填写《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申请书》,并提供交易合同,以及收、付款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供客户部门审核
B.委托人为对公客户的,应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时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委托人为个人客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客户经理复印留存
D.客户经理应对上述资料进行表面验证,签注“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字确认
E.付款委托人需提供在办理此项业务的经办网点开立的结算账户(单位借记卡、注册验资户除外)作为付款委托人签约账户
F.经办行与收、付款委托人签署《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纸质),收、付款委托人提供《托管指令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