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1】36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用于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只有50%的(四舍五入取整数)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B.用于评审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70%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C.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采用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项
D.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采用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汽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一到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