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
第1题
A.自债权人决定申请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B.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C.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3题
A.12个月
B.24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第4题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C. 管理人对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继续履行
D. 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5题
A.债务人的出资人可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 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C. 债务人的监事经人民法院同意可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D. 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第6题
A.12个月
B.24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第7题
A.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许可方可列席债权人会议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D.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所有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应当中止
E.有关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均应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有()。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