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中,原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县市区,应于()起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全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前,原个人(家庭)账户累计结余资金可以由参保居民家庭成员按原规定继续使用。
A.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B.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C.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D.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A.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B.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C.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D.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第1题
A.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有两种:一是共济支付;二是共济缴费
B.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包括自费费用
C.共济缴费,是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
D.只有组建人可以将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共济给共济成员使用,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第6题
A.3%
B.200元以上的进口耗材、药品
第7题
A.全部由个人、30天
B.全部由财政、30天
C.全部由个人、60天
D.30%由个人、60天
第8题
A.60
B.70
C.80
D.90
第9题
A.参保职工为创建人,可将自己账户中的一定资金划转到共济账户,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
B.创建人每次划转不低于500元
C.创建人最多可邀请6名家庭成员
D.家庭成员为创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属,且必须参加我省职工或居民医保
第10题
A.15%
B.25%
C.35%
D.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