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第1题
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第2题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若李某未向法院起诉,并就陈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则不能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D.若陈某下落不明,则李某可要求张某承担保证责任
第3题
A.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B.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C.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D.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向施工企业提供施工现场相邻建筑物的相关资料
第4题
A.合作企业合同自审批机关颁发合作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B.合作企业合同的重大变更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C.合作企业合同内容与合作企业章程不一致的,应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准
D.合作企业合同中可以订明合作企业期限,也可以不订明合作企业期限
第5题
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第6题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第7题
A.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单位负责人监交
B.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委托他人代办移交的,委托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C.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D.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晋升为本单位总会计师的,因仍主管会计工作,可不办理交接手续
第8题
A.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B.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C.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形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
D.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第9题
A.Y市为付款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交货地
D.X市为付款地
第10题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