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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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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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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协议履行期间,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主要设施设备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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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A.法定代表人
B.企业负责人
C.实际控制人
D.共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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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的()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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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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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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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要信息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告知医保经办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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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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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协议履行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内,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备案。
A.3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1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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