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人员公开发表文章或著作时,可以涉及国家秘密。()
2、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也可以酌情作出国家秘密标志。
3、机关、单位应当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4、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因保密原因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和限制的涉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或者补偿。()
5、对严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将其调离涉密岗位。()